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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添加时间:2015-01-27 15:25 来源:admin 浏览:  

    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建筑业企业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行政审批事项类别、办件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承诺件
    三、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
        3、《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建建[2007]241号)
    四、申请材料
    (一)许可条件:1、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企业须有不少于3名二级以上本专业注册建造师。2、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3、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申请材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3、企业章程;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任职 文件、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提供原件) 5、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提供证件原件及最近三个月中任一月的养老保险交费明细和上缴养老保险税票件原件);6、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提供原件)7、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提供设备发票原件)8、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提供验资报告原件)。
        以上2-9项资料加目录按顺序胶装成册,A4规格,采用软封面封底,并用彩页隔开,逐页编写页码.
    五、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承办、现场——审查——批准——办结
    六、  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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